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上担保额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时,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1,828.62万元,负债总额265,129.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1,570.22万元,营业收入32,994.32万元,利润总额2,90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6.16万元。(未经审计)
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所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8,797.1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7.56%;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13,634.3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3.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上述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在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有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董事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8,56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都医院公司”),同时同意该公司引进其他投资方和专业团队共同筹建实体医院一一汉都医院(简称“汉都医院项目”、“项目”)。2018年9月10日,汉都医院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取得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后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会议同意在“成熟一家、调整一家”的情况下,逐步推进部分子公司(学院)股权管理关系调整事宜。2023年3月30日,公司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第三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同意按照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精神,将原公司持有的汉都医院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学校”)。该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汉都医院公司由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以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先后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1日、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关于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94号、2018-100号、2018-105号、2022-29号)。
根据公司既定的“培育医养”战略举措及工作部署,公司围绕筹建汉都医院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开展了扎实的筹建准备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已具备启动条件,现对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事项予以正式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实施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设计院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规划设计、勘察设计、编制相关报告等,在政府部门立项、报批报建及办理项目证照、手续,开展项目用地的土地变性、收储和摘牌以及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同时,公司董事局要求经营层尽快明确汉都医院项目融资方案,在项目融资方案及战略合作方确定后,再行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仅为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美容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汉都医院公司总资产为18327.05万元,负债总额74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586.68 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4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1.7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汉都医院公司总资产为18294.17 万元,负债总额738.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555.2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45万元。(未经审计)
汉都医院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86号,公司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园区内。
汉都医院项目拟建设一所以“大专科、小综合”为总则,立足西安市高新区,重点学科服务陕西全省,以“医、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医疗和康养为特色的现代化、智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拟编制床位790张,最大床位1500张,在科室设置上,拟设置微创外科、神经内外科、心血管病科、妇产科以及危重症康复科五大特色科室。
结合医院现有的用地情况以及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241,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300㎡,主要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康养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连廊雨棚等功能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108,500㎡,主要包括停车场、部分医疗用房、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功能用房等。
汉都医院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1,438.25万元(最终若超出总投资概算以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批准金额为准)。为减轻汉都医院项目资金压力,拟采用“一次建设、分期安装、逐步开放运营”滚动发展方案实施。
针对本次项目投资事宜,汉都医院项目涉及以下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汉都医院项目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融资,包括明德学院自有或自筹资金、中长期项目贷款、引进战略合作方等。
(1)汉都医院项目是公司践行既定战略发展规划,培育医养产业,实现公司产业转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
2019年,公司发布《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期(2019年-2023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公司战略发展方针为“巩固烟配、发展教育、培育医养”。汉都医院项目对公司培育医养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如顺利实施,可以为公司培育并打造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助推公司产业转型,确保公司平稳、有序、可持续发展。
(2)汉都医院项目是促进公司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明德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实现学校与医院协同发展的需要。
汉都医院项目如顺利实施,可以推动公司“教育+医养”协同发展。汉都医院作为明德学院的附属医院,可以为明德学院兴办医学院(规划)提供直接保障和有力支撑,对明德学院提升办学质量,扩大办学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均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届时,明德学院医学院(规划)也可为汉都医院直接输送优质医疗卫生人才,推动汉都医院更好更快发展。
(3)汉都医院项目是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医学科研水平,助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汉都医院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在项目所在地西安市现有医疗服务设施基础上新增床位数约1500张,达到“综合医疗保障能力突出、大专科特色明显、医疗技术先进”的目标,从而有效解决区域内广大市民的医疗救治、体检、康复等实际医疗需求,将对完善区域公共医疗卫生基础配套设施、优化区域整体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快速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基于项目的医、学、研一体化特色,通过与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广泛合作,力争在所在区域形成一个集医疗服务、医学研究、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医疗科研机构,有助于提升区域医学科研及教学水平。
(1)汉都医院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除中省市一系列医养产业支持政策外,项目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于2020年9月专门印发了《西安高新区关于打造区域卫生健康中心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做出了产业扶持系统性安排。事实上,汉都医院项目已取得地方政府的实际政策支持,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推进较为顺利。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现公司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园区内,该地块市政共用配套设施、通讯设备较为完善,水电供应充裕,施工条件良好,各种配套条件等均可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3)基于项目地块现状,项目用地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良好,完全可以满足医院定位、科室设置、功能需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报批报建要求以及三级医院评定要求。同时,项目核心人才队伍由以医学界领军人物为代表的团队组建,团队成员拥有权威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医院管理经验。
(4)此外,从项目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强劲、人口密度大、人均收入高、对高等级医疗及康养需求基数较大等角度分析,同时结合区域高端康养床位稀缺且紧张现状,汉都医院项目从市场需求角度也是可行的。
1.汉都医院项目符合公司“培育医养”战略发展规划,旨在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尽快为公司培育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明德学院综合办学实力,推动公司教育事业与医养产业协同发展。
2.汉都医院项目及其投资事项,可能会受到市场竞争及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利润不达预期、立项相关投资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汉都医院项目投资后续相关工作,并依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38户(母公司及一级子公司9户、二级子公司21户、三级子公司8户),报告期内新增5户。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8.77万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069.38万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658.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930.45万元。
经审议,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373,852.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43,00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独立意见》。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资本资产债券(ABS)、资产支持债券(ABN)、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2024年度,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董事局提请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向公司董事局提交《独立董事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局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运作规范》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审议,会议同意对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事项予以正式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实施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相关工作,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同时,公司董事局要求经营层尽快明确汉都医院项目融资方案,在项目融资方案及战略合作方确定后,再行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的公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局。2024年4月24日,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注: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1,2.00 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上表议案中,议案7《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表议案中,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4)上表议案中,议案6涉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上表议案中,议案5、议案6、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18:00前送达或传线.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2”,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 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